隨著時代變遷,人們對於「性自主」的意識不斷高漲。對於性自主最普遍的解釋不外乎:「男女在認知及身體均發育完全之下,具有表示同意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的能力」。但我們決定是否發生「性的關係」時,我們當下對性持有的「那種」特定想法,真的全然由我們自身所控制嗎?還是事實上有誰在之前就「型塑」我們對於性的想像?帶著這樣的疑問,我們比較中山大學學生「父母對於婚前性行為接受度」與「自身性觀念開放程度」的關係。
大學生父母親對於婚前性行為的反對程度高,為66%。而另一方面我們更可發現到,性觀念開放程度越高的同學,其父母對於婚前性行為的反對度越低,顯示父母的性態度與子女的性態度有非常明顯的關連性。所以必須了解性自主之前也許有一雙看不見的手(又或許更多雙手)決定著自己。而提倡性自主權之前,那些看不見的手可能才是社會大眾更需要討論的因素!
註:自身性開放程度以下列三題綜合評估,將受訪者答此三題的得分加總,得分介於3~12分之間。本文將區間3~5者視為「低度性開放程度」,6~9視為「中度性開放程度」,10~12視為「高度性開放程度」。
a.「男女授受不親」在這個世代不適用(1-4)
b. 在感情的基礎下,可以發生婚前性行為(1-4)
c. 就算不是男女朋友,只要做好安全措施也可以發生性行為(1-4)
以上1為非常不同意,2為不同意,3為同意,4為非常同意
(撰稿:黃佩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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